《重庆市城乡环境卫生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2022年1月22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城乡环境卫生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内容、正确理解执行,市城市管理局对主要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规划》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重要论述,加快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治理体系完善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国家《“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安排,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城乡环境卫生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二、《规划》总体要求

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紧扣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国家战略,深入推进“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一区”对“两群”的辐射带动作用,补齐短板、提质增效,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推实现“双碳”目标,持续提升城市品质,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业宜居宜游的城乡环境。

三、《规划》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城乡环境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大幅提升,建成与“两地”“两高”目标相匹配的城乡环境卫生发展体系,基本实现全市城乡环境卫生事业现代化。

——建成现代化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完善法律法规,补齐政策短板,深化市场化机制,稳步构建高效实用、风险可控的现代化环境卫生管理体系,精细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迈上新台阶。

——打造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管理标杆。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差异化发展,制定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形成一批具有重庆特色的环境卫生管理经验,持续保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中西部地区的领先地位,“无废城市”建设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建设高水平环境卫生科技创新平台。加快打造高水平、高能级的科技创新载体,坚持多方协同发力,共同推进固废处置领域科研平台建设,着力在生活垃圾处理新理论研究、资源化利用新技术研发和环境卫生产业新装备研制等方面取得突破,初步建成一流的环境卫生科创高地。

四、《规划》主要任务。

(一)生活垃圾方面。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健全分类收运体系,形成以资源化利用和焚烧处理为主、填埋处理为应急保障、其他处理方式并存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到2025年,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进一步养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显著;建成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全市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行政村占比达50%;全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65%,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65%,生活垃圾产生量超过300吨/日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基本建成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系统。

(二)建筑垃圾方面。加快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厂、装修垃圾分选厂和装修垃圾填埋场建设,实现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到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中心城区达53%,区县达45%;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中心城区达70%,区县达60%。

(三) 环卫服务与管理方面。全面推进环境卫生作业机械化、智慧化,补齐环境卫生服务设施短板。加快补齐环境卫生基地、入城洗车场等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短板,夯实环境卫生管理基础。实施公厕“提质增量”,推进智慧公厕建设,提高公厕服务水平。到2025年,主要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中心城区达100%,区县达95%。

(四) 智慧环境卫生方面。切实推动市、区县智慧环境卫生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各级智慧环境卫生系统联网互通,市、区县实时无延迟交流和数据共享。“十四五”期间,主城都市区建成相对完善的市级智慧环境卫生管理系统,并探索由城市向乡镇逐步延伸;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加快推进区县级智慧环境卫生系统建设,提升管理应用水平。

(五)区域协同方面。统筹区域协同,实现环境卫生协调发展。加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在环境卫生领域的合作,持续深化环境卫生服务标准对接互认、设施联建共享、产业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互联、风险协同治理,推进实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环境卫生事业协同发展。统筹协调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六)科学管理方面。着眼精准化监管,提高科学管理能力。完善重点领域的标准规范,构建适应超大城市治理的法规标准体系,逐步实现环境卫生管理领域标准规范全覆盖。各区县环卫专项规划编制应加强与各层级相关规划衔接,科学制定目标指标,精准落实用地保障,增强规划协调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信息安全防范和环境卫生设施运行安全、环境卫生作业安全、环境卫生队伍管理安全稳定等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七)产业发展方面。加大科技投入,加强校企合作,建立科技创新应用实验室,促进环境卫生关键技术攻关。支持打造行业一流的国家级创新平台,推进固废处置领域顶尖科研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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