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构建坚强电网,规范、高效、有序地推进电网项目建设,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市经信局组织编制了《德阳市支持电网建设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制定过程
2022年1月5日,市经信局会同德阳供电公司草拟了《德阳市支持电网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并根据各区(市、县)政府、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重新编制了《措施》。1月18日,市经信局对《措施》再次征求意见,后根据各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并在充分借鉴了《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推进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株政办发〔2020〕3号)的基础上,对《措施》进行了修编。1月27日,市经信局对《措施》第三次征求意见,涉及各区(市、县)政府、各重点产业功能区、市级相关部门等共26个单位,其中旌阳区人民政府、市委政法委、市住建局、德阳供电公司等6个单位提出了意见建议,经过认真研究讨论,部分予以采纳(未采纳部分已与提出意见单位沟通并达成一致),在此基础上,于2月8日形成了《措施》。
三、主要内容
《措施》共十条。
第一条是强化项目规划保障。明确了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将电力专项规划成果中已明确具体选址位置的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道路新建、改造施工、招商引资项目选址过程中,对规划变电站站址、线路廊道予以控制和预留。
第二条是优先保障项目用地。明确了将电网建设项目年度用地优先纳入用地计划。
第三条是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明确了开通电网项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
第四条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主要是明确减免电网建设过程中的穿(跨)越费和占用费等。
第五条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主要为解决电网建设中的资金差额。
第六条是做好电力设施迁改和市政配套。一是加强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管理;二是加快推进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建设时序与电网建设项目相匹配。
第七条是优化电网建设环境。一是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确保电网稳定运行;二是依法严厉打击电网建设过程中违法的行为。
第八条是完善项目管理体系。明确将35千伏及以上电网项目纳入全市重点项目进行管理。
第九条是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明确了各区(市、县)政府、各重点产业功能区的属地责任。
第十条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了德阳市电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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