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局联合省人社厅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等7部门《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近日,河南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人社厅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一是合理确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明确基层快递网点行业风险类别为五类,行业基准费率为1.1%。二是根据基层快递网点的支缴率,在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进行浮动,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三是对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统一按照全省上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参保人数,计算缴纳工伤保险。四是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直接为快递员办理参保手续,同时对基层快递网点申报人员增减变化情况等提出要求。

河南局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各市局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基层快递网点参加工伤保险,不断提升快递员社会保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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