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威海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临床中心”)建设,打造以转化应用为核心的高水平医学科技创新平台,依据《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起草了《威海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办法》。
三、出台目的
为落实《威海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加快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
四、重要举措
《办法》分为十三条,第一条介绍了绩效评价的制定依据。第二条明确了绩效评价的评价对象。第三条介绍了绩效评价的评价目的。第四条介绍了绩效评价的评价依据。第五条介绍了绩效评价的评价内容。第六条介绍了绩效评价的主管部门。第七条介绍了绩效评价的评价原则。第八条介绍了绩效评价的实施程序。第九条明确了绩效评价结果的量化分级。第十条介绍了绩效评价的结果运用。第十一条明确了临床中心绩效评价的评价周期。第十二条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权。第十三条明确了《办法》的有效期。
评价指标体系包括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26个三级指标。1.效益指标。涵盖了中心建设(团队建设、平台构建)、网络建设(核心成员、基层机构)、发展潜力(战略规划、中心发展)、总体效益(实施效益、满意度)四个方面的指标。2.产出指标。涵盖了临床转化(临床指南、技术规范、专利情况)、临床试验(药物试验、医疗器械)、技术推广(技术推广、人员培训)三个方面的指标。3.过程指标。涵盖了网络服务(远程医疗、开放共享、健康扶贫、科学普及)、协同研究(研究队列、多中心研究)、学术地位(学术水平、学术影响)三个方面的指标。4.决策指标。涵盖了运行管理(管理情况、制度建设、科研诚信)这一方面的指标。
五、关键词解释
“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是指由威海市科学技术局、威海市财政局、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个临床中心管理部门批复认定的临床中心。
六、政策解读人
威海市科学技术局农社科 安乌兰 0631-5805703
相关文件:威海市科学技术局 威海市财政局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威海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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