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2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68-39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志远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杨霞玲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议案1、2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立峰、姜羽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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