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成都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构建公正合理、评估科学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促进我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管理高效化及规范化,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2月25日印发了《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目的意义


按照市级相关部门加强内控管理的规定,省、市财政对专项资金管理的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从制度建设和程序规范上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防范廉政风险,为进一步规范市市场监管局省、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管理工作流程,结合《四川省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见》相关工作的安排,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本《办法》。


二、总体思路和特点


本办法主要对成都市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以下简称“市级项目”)的政策编制、审查评审、资助决策、跟踪评价管理等工作,以及市市场监管局涉及省级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的组织申报、合同签订、项目验收、绩效管理等工作进行规范。实行“规范公开、分级分段、职责明确、注重绩效”的原则。本《办法》有以下特点:


(一)分级分段管理。本《办法》规定市级项目按“政策编制、审查评审、资助决策、跟踪评价”四段式业务程序实行分段管理,明确了市市场监管局、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申报(实施)单位在资助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具体内容。


(二)职责明确。本《办法》明确了市级项目在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中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单位)的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的职能职责,形成相互制约和相关监督的管理机制。  


(三)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结果运用。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包括总则、项目分类、管理职责、管理流程、监督管理及附则共六章,二十条。具体内容:


(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本办法制定的依据、内容和原则。


(二)第二章项目分类(第四条和第五条)。明确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包括成都市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和四川省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项目。市级项目分为审核类项目、评审类项目和其他类项目。


(三)第三章管理职责(第六条至第八条)。明确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处室(单位)、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的职能职责。


(四)第四章管理流程(第九条至第十四条)。明确市级项目按“政策编制、审查评审、资助决策、跟踪评价”四段式业务程序实行分段管理。“政策编制”的内容是制发资助政策、编制项目预算、制定申报指引;“审查评审”的内容是项目申报、项目推荐、项目受理、项目评审;“资助决策”的内容是项目审定、项目公示、资金下达;“跟踪评价”的内容是绩效自评、阶段性验收、项目调整或终止、项目整改。市市场监管局、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对各环节实施管理。省级项目的实施管理按照省级项目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五)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明确市市场监管局、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秘密管理,实行回避制度。对项目管理单位和工作人员,以及项目实施单位进行要求和规范。


(六)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至二十条)。明确本《办法》实施时间、政策解释机构等其他相关事项。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办法》自2022年4月1日开始施行,有效期5年。《成都市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办法》(成知发〔2019〕9号)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本《办法》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解释。


 

解读机构: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彭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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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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