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功能区)工信部门:

现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各区县(功能区)要严格把关,认真按照规范(准入)条件要求,对申报企业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推荐意见,特别是对企业提供的项目投资立项、土地、环保、安全等批复性文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要经区县(功能区)有关主管部门复核确认,确保企业申报材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是对符合申报要求的,请各区县(功能区)于2022年4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两份,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提交电子版)及推荐意见报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发展推进处,逾期不再受理。对需要变更或撤销资格的,请同时报送有关材料。

三是各区县(功能区)要切实加强对已公告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及时跟踪了解已公告企业生产运行情况,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报送上一季度的“企业生产运行情况表”;督促已公告企业开展年度自查,对规范(准入)条件执行情况和企业发展年度报告进行初审确认,并于3月20日前函报我局(已公告废钢铁规范企业,同时通过废钢铁加工行业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联系人:吴翠华

联系电话:66605740

邮箱地址:sgxjlsfztjc@jn.shandong.cn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23日

企业运行生产情况表格.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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