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国资委(局)、金融监督管理局,各有关企业,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省财政厅、财政部山东监管局等5部门关于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部门单位、各企业、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充分认识到年报工

作的重要性,各有关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应提高思想和站位,促进会计信息质量不断提升。

二、确保工作质量

各企业和会计师事务所应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通知,把握要点,突出重点,做到领会贯通。同时要严格遵守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扎实做好2021年年报编制工作,提升年报质量和审计质量。

三、加强沟通协调

为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县区财政、国资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督促有关企业严格执行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督导做好2021年年报工作。

鲁财会4号(带印章).pdf

菏泽市财政局         菏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菏泽监管分局    菏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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