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济南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工信中小企业字〔2021〕5号),现开展2022年度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主体均可申报。对提供技术创新服务,上市辅导等融资服务,创新成果转化与应用,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的示范平台优先推荐。2019年(不含)之前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包括省级、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可重新进行申报,未申报者,平台称号到期自动撤销。

二、申报方式

本次各单位申报和初审工作,均通过“济南市高成长型企业培育服务系统”进行。

请各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南市高成长型企业培育服务系统(http://119.164.252.89:8085/jzxmsb/login),按照系统指引完成注册登录、数据录入、资料上传等。

高新区将对申报基地进行资格初审和现场审查,根据协助相关部门服务企业的情况等综合指标进行推荐。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数据录入和资料上传: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2日,到期系统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根据“申报系统使用说明和信息录入说明”(见附件3、4)注册并填报相关数据,并准备所要求材料扫描件上传系统(具体按照系统指引提供),无法出具年度或专项审计报告的,需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扫描件(A000000,A101010)(加盖税收业务专用章)。

申报单位上传的资料统一采用“申报单位简称+主要内容”作为文件名(例如:****公司上传的资料为法人证书,文件名就是“****法人证书.pdf”。每个上传栏只允许上传一个PDF格式文件)。

五、其他事项

如在系统填报使用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反馈。

技术服务电话:4006-0531-77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871363

附件:

附件1.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doc

附件2.济南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测评推荐表 .doc

附件3.济南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系统使用说明.docx

附件4.济南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信息录入说明.doc

附件5.济南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办法.pdf

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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