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煤炭价格合理形成,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文件进行解读,并进一步介绍了有关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有关情况。
本次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将会对煤价和电价产生怎样的影响?对此,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表示,今后一段时间,预计煤炭价格会在当前水平上合理回落,有利于进一步稳定燃煤发电市场交易电价。
彭绍宗表示,当前,煤炭生产和市场供应总体平稳,日产量稳定在1200万吨以上,电厂存煤处于历史高位,煤炭价格稳定具备坚实基础。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政策的出台,向行业和市场释放了国家进一步加强煤炭市场价格调控监管的明确信号,有利于引导上下游尽快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遏制资本投机炒作,引导煤炭价格在当前水平上合理回落。
彭绍宗指出,此次改革,不涉及电价机制调整,燃煤发电仍执行“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的市场化电价机制。除高耗能企业外,无论煤价如何变化,燃煤发电市场交易电价都不能突破上浮20%的限制,居民、农业电价与当前水平相比也不会有任何变化。
同时,此次改革明确了煤炭价格合理区间,与燃煤发电价格区间作了衔接。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时,煤炭、电力价格通过市场化方式有效传导,燃煤发电市场交易电价也不会突破上浮20%的限制。
此外,对于煤炭现货价格的监管工作,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伴学也强调,现货交易是煤炭市场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价格大起大落会影响市场预期,不利于煤炭生产和市场平稳运行,政府同样会加强调控监管,两手都抓、两手都硬。
周伴学指出,发改委一直对现货价格进行指导,将密切监测煤炭现货价格变化,发现明显偏离的情况,及时会同配合有关部门综合采取措施,加强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严肃查处投机资本恶意炒作和市场主体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防止现货价格大起大落,维护煤炭市场平稳运行。
红星新闻记者 杨雨奇 赵倩 北京报道
编辑 谭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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