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培育库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贸部、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部、旅游度假区经发局:

为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引导示范平台提高集聚服务资源的能力,完善服务功能,更好的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根据每年工作计划安排,市局将建立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培育库,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培育、管理工作,多引导,多支持,积极发挥平台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二、各县(市、区)要主动对接,认真摸底,最大限度的把所属区域的示范平台摸清、摸准、摸细,每个县(市、区)原则上申报纳入培育库的示范平台数量不低于3家。

三、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入库的示范平台进行调整和更新。评选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一律从培育库中选择,否则不能被评为市级示范平台。

报送时间为3月4日之前发送至市局服务体系建设科邮箱。

联系人:吕海月        联系电话:2990117 

附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统计表

聊城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

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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