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勘单位主管部门,厅属有关事业单位:
为提升地质工作支撑服务能力,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山东地质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十四五”地质勘查规划》和《山东省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2022年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立项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指南要求认真做好2022年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立项提报工作。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2月18日
2022年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立项指南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围绕全省自然资源重点任务,积极服务国家及省重大战略实施,深入推进地勘创新发展,不断提升地质工作“数字赋能”水平,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能源资源保障和地质支撑。
二、目标任务
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积极拓展地质服务领域,全面启动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加强战略性矿产勘查、生态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地质信息化建设、地学研究等,提交一批地质勘查成果,提升我省能源资源保障能力,提高地质工作支撑服务水平。
三、立项重点
(一)生态地质调查。开展黄河流域重要区域生态地质调查、地下水和地热资源调查评价、黄河口国家公园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等地质工作,查明地质条件、资源禀赋和生态地质问题,综合评价地质环境承载力,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等提供地质服务。
(二)战略性矿产勘查。围绕齐河-禹城等富铁矿富集区,加快勘查进度,扩大富铁矿资源量;聚焦胶东金矿富集区,加强深部勘查,调查评价深部资源潜力,助力胶东世界级黄金资源产业基地建设;加强“三稀”、铀矿、多金属矿产、战略性非金属矿产调查评价,圈定找矿靶区,力争取得找矿新突破,发现和储备一批战略性矿产资源富集区。
(三)海洋地质、旅游地质调查。开展海岸带、重要海岛、近海海域综合地质调查,查明区域地质构造、地质资源赋存状况、生态地质环境、海底底质等特征,为海岸带生态修复、重要海岛保护与开发利用、海洋牧场建设等提供支撑,服务海洋强省。优选部分地质文化村镇开展地质遗迹、地质资源调查评价,深入发掘地质文化价值内涵,助力“一村一韵”品牌建设,服务乡村振兴。
(四)地质工作“数字赋能”。持续推进“透视山东”建设,加快实现全省地质资料的集成整合,完善地质大数据库;集成融合部分典型三维地质模型,搭建完成覆盖全省陆域的三维地质模型;建设省级地质信息综合利用智能管理平台,研发“智慧探矿”“智慧矿保”等功能模块,全面提升地质工作“数字赋能”水平。
(五)地质科学研究和标准制定。加强重要区域构造深部结构与形成演化、战略性矿产成矿规律及预测、地质碳储碳汇等地质理论与问题研究。开展深部探测、绿色勘查等地质勘查技术及方法的创新研究,城市地质调查等地勘行业规范规程的制订。
四、立项程序
(一)提报立项建议。根据本立项指南,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勘单位主管部门、厅属有关事业单位,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等国家及省重大战略,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需求,结合职责职能,提报年度立项建议。
(二)建立项目库。项目库建立采取专家论证方式,专家选取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专家对各单位提报的立项建议进行论证排序,形成省级地质勘查项目库,依据批复的预算指标,提出本年度的项目安排建议。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因资金限制未能安排的优质项目纳入下一年度项目库,并优先考虑安排。
(三)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本年度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继续采取政府采购和委托两种方式。政府采购类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须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装备等实力。委托类项目面向从事地质勘查工作的厅属事业单位。对上年度除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未能按进度完成项目、列入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等异常名录、地质资料弄虚作假的单位,不得承担本年度省级地质勘查项目。
五、立项材料报送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地勘单位主管部门、厅属有关事业单位要按照立项指南要求,充分收集以往地质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踏勘,符合安全生产、绿色勘查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等要求,认真组织编制立项建议书(附件2),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出高质量立项建议。立项建议书(纸质版一式4份,电子版1份)及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于2月28日前,报送省自然资源厅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
联系人:厅地质勘查管理处梁辉,0531-51791178;厅财务管理处彭清萍,0531-51791070;厅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陈磊,0531-86976298。
附件:1.2022年度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申报汇总表
2.项目立项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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