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春秋
景德镇明清御窑厂遗址是能全面、系统反映我国官窑陶瓷生产和文化信息的历史遗存。它建于明洪武二年 (1369年),结束于清宣统三年 (1911年),历经明清两代26位皇帝,为皇帝烧造御瓷长达542年。
现存遗址及其背景环境是研究景德镇御窑厂历史沿革、管理制度、烧造工艺的重要依据,也是研究历史文化名城。
景德镇城市发展脉络的重要基础,对全世界陶瓷业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世界范围内具有不可替代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御窑厂是景德镇制瓷业发展到巅峰时期的产物,是景德镇瓷文化的突出代表,也代表了当时世界手工业的最高水平,在中国及世界手工业史上具有特殊的地位。
核心物项
明清时期御窑厂窑业遗迹 (含窑炉遗迹、作坊遗迹),墙体、道路遗迹,古井、古树,窑业堆积遗迹,衙署建筑及其他附属建筑遗迹,与明清御窑紧密相关的元代官窑遗迹,出土御窑遗物。
摘自 《国家工业遗产 (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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