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市能源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落实依法治市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枣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持续提升能源依法管理工作水平,努力建设能源法治环境,为全市能源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现将2021年度市能源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依法履行能源管理职能
1.依法推进全市能源行业转型发展。一是突出发展锂电产业,市能源局组织编制完成了《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制定锂电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组建枣庄市锂电产业联盟,推动成立了枣庄市绿色能源投资发展集团,在全市率先健全完善锂电新能源产业“链长+链主+联盟”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投资50亿元的吉利欣旺达混合动力电池、50亿元的星驾科技电动车、30亿元的金彭智能专用车、200亿元的欣旺达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及配套生产基地等新上项目落地建设,大力推进丰元锂能7.5万吨正极材料、振兴炭材8万吨针状焦负极材料、中材锂膜二期4.08亿平米电池隔膜等项目建设进度。全市锂电产业链条不断拉长、生态持续完善,中国北方锂电之都品牌效益更加凸显,打造绿色安全新能源典范城市基础更加坚实。二是大力发展光伏产业,向省局申报成功了19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成功将枣庄全市域纳入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成为全省唯一的试点城市。制定了《枣庄市分布式光伏建设规范》和《枣庄市推进整区(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区(市)严格开发标准、高效有序开展试点工作。三是稳步推进储能产业发展,我市为全省5个储能示范基地之一,华电滕州101MW/202MWh储能电站项目申报为全省首批7个储能示范项目之一,已实现全容量并网投运。经过积极争取,枣庄庄里1000MW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成功列入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预计2022年可启动建设,将大大增强我市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力。
2.协调推进多能互补能源体系建设。编制了《枣庄市“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规划》,制定了《关于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体系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构建导向明确、政策配套、协调推进的绿色能源发展规划体系。从推进氢能产业突破发展、支持空气能开发利用、推动清洁能源综合利用、开展绿色村镇建设等工作入手,大力发展新能源,稳健地从以煤为主向多种能源供应体系转变。
3.依法依规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积极采取“五保”措施保障煤炭供应,及时制定了《全市煤矿取暖季煤炭生产供应保障方案》、《枣庄市2021-2022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天然气“压非保民”应急预案》,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坚持多措并举,根据电力供应实际及时预警,实时指导国网公司精准有序供电。
4.依法有序调整我市能源结构。科学组织编制了《枣庄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我市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目标及路径,积极发展光伏、生物质、地热等新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优化煤电,有序发展气电,大力增加接收外电,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降低煤炭消费比重。进一步优化电力结构,进一步降低我市对煤电依赖,计划2025年煤电发电量、新能源发电量、燃气发电量、省外电量由2020年89.2%、10.8%、0%、0%优化调整为63.64%、18.18%、9.09%、9.09%。
5.高效平稳推动能源装备水平升级。按照《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不断深化“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已有9处煤矿实现智能化开采,煤矿智能化采煤量占比达到60%以上。油气管道保护领域,加快安装视频监控进度,全市74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已安装视频监控53处,覆盖率提高至71.6%。
(二)坚定不移实施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坚持民主集中制。市能源通过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的形式实施行政决策的集体审议制,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将能源规划草案、能源管理政策措施、能源安全生产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等工作事项,纳入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的议程,今年以来市能源局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31项,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2.坚持能源决策会审机制。涉及全市能源工作重大决策,事先征求省级能源管理部门意见,确保决策事项合法合规。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协商,积极听取其他部门意见和建议。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可行性、必要性论证,听取能源行业专家的专业支持,实现科学决策。
(三)严格遵照执法程序文明执法
1.坚持“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市能源局始终坚守“两个至上”原则,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推进全市能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已开展全市能源领域(煤矿、油气管道保护和电力)各类执法检查199次,查出各类安全问题隐患2819条,下达执法文书161份,为全市能源领域安全生产提供了保障。
2.强化文明执法组织领导。市能源局根据执法工作需要,成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及支队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相关业务科室提升执法能力,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加大执法队伍建设,确保能源领域文明规范执法。
3.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按照行政执法的要求,组织执法人员提高专业业务能力和行政执法知识,积极参加执法学习,认真进行执法证件考试,如期申领执法证件,2021年,有7名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培训与考试,一线行政执法人员100%持证执法。
2021年,市能源局行政执法工作均事实清晰、程序合法、裁量合理、运用法律法规准确,无越权执法、错位执法,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市能源局明确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全部参与,认真梳理12个主题专栏和42个细分栏目,主动将全市能源管理相关信息整理上传,满足广大群众对能源信息的需要。积极协助市供电公司做好用电民生专栏,传递用电相关信息,满足广大群众服务需求。
2.抓好“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制订市能源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联合抽查计划、抽查职责清单,及时将检查结果上传至“互联网+监管”系统,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要求开展全市能源领域执法工作。
3.抓好党风廉政与政风建设。明确各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定不移纠治“四风”,梳理形成《枣庄市能源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及措施清单》,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6部,传达各类违纪通报14份,在春节、元旦、清明、五一、端午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廉政提醒,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4.抓好“政府开放月”活动。主动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桥梁,支持群众对能源管理工作的了解与监督,市能源局举行了以“党建引领·能源绿动”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月”活动。邀请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职工代表和基层群众,采取情况介绍、座谈交流、实地观摩体验等方式,推动政民互动,努力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机关建设,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强化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力度
1.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10月11日,市能源局主要负责人做客枣庄电视台“热点对话”——聚焦“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系列访谈栏目,围绕“聚力锂电产业突破发展、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转型”主题,就广大市民较为关注的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及能源结构优化调整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深入地交流。10月20日,市能源局受邀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与主持人、听众朋友和在线网友进行互动交流,解读群众关心的能源问题。对话过程中,市能源局局长、党组书记刘忠波向市民朋友们详细介绍了市能源局贯彻落实全市“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培育壮大新能源板块特别是锂电产业的工作进展情况,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煤炭、电力生产及采暖季电煤储备情况进行了深入解读,并对听众来电咨询的光伏发电、生物质利用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参加访谈栏目,增进了社会各界对我市能源工作的了解,拉近了与群众之间的联系。
2.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成立强有力的行政调解工作力量,形成了以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协调,各业务科室参与的工作体系,积极开展纠纷调处工作,及时有效化解与行政管理有关的争议,疏导不和谐因素,有效发挥了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3.持续做好平台服务工作。发挥好“企呼枣(早)应,接诉即办”、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政风行风热线平台,秉持依法服务群众理念,回应市民与企业政务服务需求,积极提升办理效果和质量,一年来,热情回复了12345热线21余件市民与企业对能源管理服务的需求,极大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与幸福感。
(六)持续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1.坚持发挥党组以上率下作用,深入学习法律法规,结合全市能源发展实际,利用党组集体学习、“学习强国”、网络自学等方式,针对性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2.充分发挥能源部门普法工作优势。紧抓能源发展、服务等公众关心、关注的焦点,加大法律法规解读和政策宣贯,制订下发了《全市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学法规、强监管、严执法、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3.充分发挥自身行业优势,加大执法业务培训。发挥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自身对能源法律法规熟知的优势,重点对煤矿、油气管道、电力、节能监察相关法规政策进行培训。
4.创新依法行政执法形式。创新构建了“专项+多项”、“专班+专家”、“巡查+盯守”、“严查+严惩”、“特殊+日常”五项工作机制,扎实开展驻企盯守工作,选派62名专业人员对全市所有煤矿和13家电力企业进行驻点蹲守。持续加大安全执法力度,有效保障了全市煤矿、油气管道和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七)法治政府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1.能源普法工作不放松。为更好服务能源行业转型发展,紧跟全市能源工作步伐,以提升全市能源行业用法水平,编制了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设定普法主题23项,副县级领导5人,科室负责人10人,及专业技术人员,从党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法规、能源执法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普法,明确了责任人员,确定了普法内容与形式,普法效果显著。
2.学法考法活动不断线。积极参加国家工作人员考法,按照《枣庄市国家工作人员“两述两考”学法用法工作方案》要求,结合“以考促学、以考助学”,通过考试提升法律法规学习深度,市能源局组织43人参加,成绩平均96分以上。
3.参与依法治市创建不松懈。按照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等相关部门通知精神,联系能源行业工作实际,按时报送相关政策法规材料。
4.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不走过场。继续坚持“干部上讲堂”、集中学习培训、邀请专家讲课等多种形式,重点对煤矿行业、石油天然气、电力行业、节能监察、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油气管道保护等日常能源管理与监管工作进行了培训,紧盯全市能源发展遇到的课题,结合专业业务知识,详细讲解执法现场可能面对的各种情况正确应对方法,正确执行执法程序,做到了能源法律法规内容学习与具体执法实践指导相结合,提升了全市能源管理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全市能源领域转型发展快于能源法制环境建设。市能源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部署,积极构建“6+3”现代产业体系,努力推进我市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全市能源行业呈现出高质量转型发展态势,但在转型发展中,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纷纷出现,出现依法治能与能源快速发展速度不匹配、意识不同步等情况,表现出能源发展中法制环境建设与经济发展建设有落差,能源法制环境建设前瞻性不足。
(二)全市能源企业学法用法水平须持续加强。近年来,市能源局持续加大全市能源领域学法用法工作推进力度,努力提升全市能源行业从业人员整体法律素质,从反馈情况看,还存在着“上紧下松”、“管理人员效果好、从业人员成效低”的情况,能源企业对于学法用法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的现象,能源管理部门自身学法用法的氛围未能充分引领能源企业学法用法的热情,全市能源企业仍存在重视基本技能培训轻视法律法规学习、新法律新法规学习传达不及时、因循守旧沿用老惯例的作法,影响企业合法合规组织经营生产。能源企业法律部门工作重点单一,精力聚焦于经营管控,尤其重视合同、资金回收、人事纠纷、风险等经营方面,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参与程度不够,存在安全生产技术人员从生产技术角度单方面解读,无法从立法、守法、用法等多角度去解读,造成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上的不足。
三、市能源局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情况
(一)持续强化全市能源行业法治环境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修订的能源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严格按照全面依法治市要求,以能源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为抓手,以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工作部署为切入点,结合全市能源发展实际,推进全市能源行业法治环境建设,“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在市能源管理中全面推开,抓好了全市能源工作事中事后监管,能源监管效能明显提升,市能源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大幅提高。
(二)持续抓好全市能源系统学法普法工作。充分发挥能源管理部门普法工作优势,加大能源法律法规解读和政策宣传贯彻,制订下发了《全市能源领域安全生产“学法规、强监管、严执法、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普法教育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于全市能源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行业优势,加大能源执法业务培训,充分利用局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自身对能源法律法规熟悉的优势,重点对煤矿行业、石油天然气、电力行业、节能监察相关法规政策内容进行了培训。
(三)持续提升全市能源管理依法行政水平。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及安全生产文件为依据,遵循2021年度监管执法计划,明确定期检查和专项专题检查时间与内容,依法有序与重点监管相结合。严格规范了监管程序,严格执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说明》与《煤矿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制作文书,抓好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不断强化法制监督和审查,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
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突出以法引领,推动全市能源行业快速发展
1.积极贯彻“工业强市、产业兴市”工作部署,推动《枣庄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枣庄市新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枣庄市锂电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枣庄市热电联产“十四五”规划》、《枣庄市充电桩“十四五”规划》等规划落实,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2.加大与锂电头部企业对接力度,强化“以企招商”、“链式招商”、“精准招商”,坚持招大引强、招新引高,持续壮大延伸锂电产业链,奋力打造中国北方锂电之都。
(二)突出以学促用,推动全市能源普法持续深入
1.持续加大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力度,全面掌握思想内涵,实现理论学习和全市能源工作实践相结合,运用好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更好指导全市能源工作有序开展。
2.采取多种形式抓好普法学习,采用请专家、上网络、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活动,提升市能源局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强化普法学习与日常工作的联系,做到学思践悟,实现“以工作促进学习、以学习提升工作”。
(三)突出以法为本,推动能源法治环境建设持续增强
1.建设依法行政的能源运行机制。继续加大依法行政建设,明确能源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强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
2.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营商环境。总结推广“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水平优秀经验,开展大中型企业“三省”、小微企业“三零”服务,强化督导考核,提升全市能源系统服务效率和质量,为“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提供能源保障。
3.抓好行政执法工作,创新执法方式,规范权力运行,认真学习《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工作指引》,掌握行政处罚主体、行政处罚程序、行政处罚责任等条款内容,认真执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规范公平文明执法,严格遵循执法要求做出正确执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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