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坚决贯彻《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动能〔2021〕3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工信产〔2021〕94号)要求,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行政审批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出台工作方案,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推动淘汰了34家企业60余台无磁轭铝壳中频电炉、焦炭炉等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现将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落后产能退出情况(见附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32-85911392。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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