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局联合两部门通知部署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近日,海南省邮政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支持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通知》明确,全省行政区域内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邮政、快递网点可优先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将基层邮政、快递网点中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管理的,从事快递收寄、分拣、运输、投递、查询等服务的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通知》规定,从业人员在参保缴费期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及国家和省相关配套规定执行。

海南局表示,下一步,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好政策宣贯实施,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配合省社保中心做好系统升级和数据信息对接等工作,全力推进落实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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