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知识产权资本化运用,缓解企业融资难题,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根据《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济市监〔2020〕8号)及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决定开展2021年度济南市第二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济南高新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补贴标准与范围
(一)贷款贴息。单笔贷款按照贷款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0%给予贴息支持,同一家企业年度贴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保险费资助。企业因贷款发生的专利权质押保证保险费,按确认发生额的40%予以资助,对同一家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4万元。
(三)评估分析资助。企业因贷款而产生的专利评估、价值分析费,按确认发生额的50%予以资助,对同一家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担保费资助。市财政给予50%资助,对同一家企业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申报企业同一年度同一项目市财政不重复支持,享受资助最长期限为2年,资助次数最多为三次。
三、申报条件
(一)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按期还本付息,借款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二)贷款放款前完成知识产权(专利权)质押登记。
(三)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资信优良。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目录。
(二)承诺书(附件1)。
(三)《济南市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书》(附件2)。
(四)证明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2.专利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银行放款时开具的借款凭证(借据)及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凭证,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贷款真实性证明。
3.专利评估或价值分析协议,评估或价值分析报告,评估或价值分析费支付凭证。
4.担保合同、担保费支付凭证。
5.保险单、保险费支付凭证。
6.项目实施效果评估报告。
7.单位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机构信用代码证)。
8.企业资信优良证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近三年的企业查询记录)。
9.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企业申报材料须按以上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
五、申报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申报材料(包含全部申报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和excel版的附件3),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六、报送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021年3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地点:济南高新区舜华路77号管委会B座602房间
联 系 人: 付欣燕
联系方式: 0531—88871319
七、其他事宜
其他不明事宜,请及时与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管部知识产权工作办公室联系。
附件1:承诺书.docx附件1:承诺书.docx
附件2:济南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书附件2:济南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申报书.doc
附件3:2021年度济南市第二批专利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汇总表附件3:2021年度济南市第二批专利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汇总表.xls
济南高新区市场监管部
2022年2月21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