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减少空气、噪音污染,防止火灾、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印发《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二、起草过程和依据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建议的函》、《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9〕4号)文件要求,雅安市雨城区、名山区全域纳入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需要全域划定为禁燃禁放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结合名山区实际,制定印发《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三、主要内容
《通告》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是禁放的目的和依据。为减少空气、噪音污染,防止火灾、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二部分是禁放区域。《通告》明确禁放区域为名山区行政区域全域禁放,行政区域内承办婚丧嫁娶等各类活动的经营场所,经营者应当在场所醒目位置设置禁燃标识,并制止消费者的燃放行为。
第三部分是罚则。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举报,共同营造良好氛围,维护全区公共环境。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听引导、不听劝阻,阻碍执行公务的,执法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部分是《通告》执行时间。本通告自2022年1月31日起施行。原2021年2月印发的《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同时废止。
四、解读机构
雅安市名山生态环境局
咨询电话:3227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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