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林:
本会已于2021年05月25日受理申请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樟木头支行与被申请人连思云及你方关于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穗仲案字第 7633 号,因本案约定审理方式为书面审理,故本案仲裁庭组成后,将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书面审理,不再另行开庭审理,仲裁庭于2022年02月28日作出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时间为2022年03月07日前。请你及时到本会办理有关手续。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1年10月13日
联系人:何咏荃 电话:0769-22859800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路2号财富广场B座18楼
广州仲裁委员会官方网址-送达公告页:https://www.gzac.org/zcajgg.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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