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作物露天禁烧的通告》政策解读

《关于农作物露天禁烧的通告》政策解读
 
    为做好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防止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在全市实施农作物露天禁烧。
    一、秸秆禁烧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等;禁止将农作物倒入河道、沟渠、水库等。
   二、法律依据
   根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露天焚烧秸秆或者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焚烧树枝、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小麦留茬高度要低于15厘米
   一般以5-15厘米为宜”是依据农业部农机管理局《小麦机械化收获减损技术指导意见》的要求。之所以确定5-15厘米这个高度,是因为割茬过高,小麦高低不一或机车过田埂时割台上下波动,易造成部分小麦漏割,同时,拨禾轮的拨禾推禾作用减弱,易造成落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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