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规定,“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因此,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22年度缴费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标准确定为320元/人。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限额标准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府发〔2017〕34号)要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每人每年按人均筹资总额的20%左右确定当年的门诊统筹限额。因此,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限额标准为17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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