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将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该笔闲置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到期前将及时转入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500万元。
2021年7月8日,公司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1-043)。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8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2021年11月9日,公司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2021年12月9日,公司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7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2022年1月12日,公司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2022年2月17日,公司将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尚未归还的金额为 4,3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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