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2021年度普法数据及履职情况的报告


按照济南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济南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等要求,现将本单位2021年度普法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情况

(一)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普法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普法工作的研究和决策。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日常工作。

(二)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和工作计划。研究制定《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法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每年工作计划,确保普法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切实落到实处。同时明确了相关职能职责,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制定一系列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切实做到各项普法工作和活动开展有人负责,职责清晰,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和质量效果。

二、组织重点对象学法考法情况

(一)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6场次。主要活动具体情况:

2021年共计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6次,主要传达学习传达学习《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传达学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议》等法律法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全文。

(二)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活动。主要活动具体情况:

组织开展全系统在岗在编人员通过手机客户端进行网上在线学习宪法和民法典知识。同时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抓好日常学法工作,积极做到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干部职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利用集体学习,依托“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党章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情况

(一)组织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和人民防空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一是加强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增强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二是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及教育,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三是通过发放、张贴宣传单页,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有效的增强了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了解了合理合法维权的途径,明确了用人单位保障工资支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

(二)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建筑工地、物业小区、房地产公司、燃气热力公司、村镇街道,通过电子屏显示、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张贴宣传画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对住建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知晓度。  

(三)加强业务法治培训。大力开展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建筑扬尘治理、物业管理等政策法律法规学习。突出重点住建系统服务人群,做好农民工、物业管理人员等普法工作。积极参与市区两级组织的各类法律宣传活动。

(四)组织开展“人防法规知识宣传”活动10场次,受众4000人次。

1、2021年3月26日,在钢城区力源一区组织开展“人防法规知识宣传”活动。

2、2021年4月15日,在石家岭社区组织开展“人防法规知识宣传”活动。

3、2021年6月30日,在新兴社区组织开展“人防法规知识宣传”活动。

4、2021年7月6日,在徐家店社区组织开展“人防法规知识宣传”活动。

5、2021年9月7日,在莱芜四中组织开展“人防法规知识宣传”活动。

6、2021年10月14日,在力源二区组织开展“人防法规知识宣传”活动。

7、2021年11月2日,在樱花园组织开展“人防法规知识宣传”活动。

8、2021年12月3日,在华诚丽都组织开展“人防法规知识宣传”活动。

9、2021年12月10日,在新兴社区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活动。

10、2021年12月28日,在高城小区组织开展“人防法规知识宣传”活动。

四、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情况

开展多种形式的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在全局尤其在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定期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活动。

五、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一)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利用市政道路、公园广场、宣传单页等,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积极创新政务公开网站、微信工作群等新媒体宣传平台进行普法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以广大群众、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内容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提升宣传效果。同时,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建筑公司等服务企业讲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和人防领域中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对我区住建领域和人防领域的法制建设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

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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