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成都市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共十三个部分39条政策,既有借鉴先行城市做法的突破条款,也有我市独有的创新条款;既有对最新上位文件贯彻落实性细化条款,又有对分散在产业普适性支持政策中涉及健康服务业的政策汇总强调。
一、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从发展规划、项目审批、鼓励投入、诊所试点、医疗质量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创新提出对新获三级甲等资质的社会办医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等。
二、促进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分工合作。从支持合理分工、医联体建设、多机构执业、特许经营等方面促进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分工合作。创新提出探索公立医院高技术团队进入社会办医的操作路径和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以特许经营方式开展深度合作。
三、支持医疗健康服务科技创新。从健康服务业产业集群创新、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试验、5G在智慧医疗的运用等方面支持医疗健康服务科技创新。创新提出对承接新药、医疗器械研发并完成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给予资助等。
四、鼓励健康服务业高端人才在蓉发展。从创新创业、就医、落户、住房等方面鼓励健康服务业高端人才在蓉发展。
五、提升医疗健康服务国际竞争力。从国际合作、国际保险直付、会展会议等方面提升医疗健康服务国际竞争力。鼓励医疗机构对接国际医疗保险机构开通保险直付服务并给予奖励。
六、支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从健康大数据平台、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疗项目收费和医保支付等方面支持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鼓励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项目纳入医疗服务项目收费,纳入医疗保险支付。
七、强化落实金融税收优惠等支持政策。从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价格优惠和金融扶持等方面支持健康服务业发展。对在社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的机构依法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价格优惠等扶持,支持商业保险资金参与医疗健康创业创新。
八、强化医疗和养老项目用地保障。根据项目性质确定基准地价、执行优惠比例等方面保障医疗和养老项目用地。
九、强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导向。从支持医疗新场景、新技术、总额预付、护理险试点等方面强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导向。提出支持医疗服务共享理念的应用场景建设,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服务,按规定逐步纳入医疗保险支付。外籍参保人产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总额预算。
十、促进多层次健康商业保险发展。从商业保险承办大病保险、健康保险生态圈、促进开发保险产品等方面促进健康商业保险发展。创新提出探索医保个人账户购买健康商业保险,对开展护理保险、失能收入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险种创新的保险机构,给予单家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十一、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从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和国家试点等方面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对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管理,医疗机构增设养老床位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
十二、加强全行业监管。强调在保证底线安全的基础上依法对健康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覆盖本行业全链条、全流程的有效监管机制,建立联合惩戒长效机制,对于严重违规医疗机构坚决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取缔强制退出行业。探索行政执法容错纠错和免责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程序。对严重失信主体依法实施行业终身禁入。
十三、附则。明确政策适用范围为我市公立医疗、养老等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及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且工商、税务和统计关系在本市的医疗卫生、健康保险、养老服务等领域的医疗健康服务企业、机构和协会。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行,有效期5年。
政策文件:http://cdwjw.chengdu.gov.cn/cdwjw/zcwj/2021-08/19/content_cd9203d0f2694556a79dd791ca7ccda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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