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政策解读 / 来源:http://jjxxw.cq.gov.cn/zwgk_213/zcwj/qtwj/202202/t20220217_10406206.html / 作者:工业快报 / 发布时间: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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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概要

发布时间2022-02-17发文单位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项目级别省级起止时间2022-02-17至2022-03-11
联系人信息-

 申报信息

(一)基本条件。1.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及以上,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5%及以上,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3.企业申报至审核期间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黑名单”。(二)专项条件。(至少满足一项及以上)1.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能力,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60%及以上。2.精细化。企业实施科学的精益化管理,积极推进两化融合、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家、行业标准。3.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取得相关特色称号。4.创新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开发新产品,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1项及以上,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件及以上。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基本条件、专项条件择优评定。其中,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市级以上行政部门认定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参加“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近三年有技改项目,近两年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等作为加分项。

申报条件

 申报详情

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渝经信中小〔20224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2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引导我市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现2022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纳入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的企业。重点支持主导产品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制造强国战略重点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及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柱产业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及以上,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达到5%及以上,上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3.企业申报至审核期间未列入信用中国(重庆)失信“黑名单”。

专项条件。(至少满足一项及以上

1.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具有较高专业化生产和协作配套能力,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60%及以上。

2.精细化。企业实施科学的精益化管理,积极推进两化融合、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3.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取得相关特色称号。

4.创新型。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业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开发新产品,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1项及以上,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1件及以上。

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根据基本条件、专项条件择优评定。其中,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市级以上行政部门认定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参加“创客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近三年有技改项目,近两年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等作为加分项。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18:00。

(二)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申报平台(http://zxzj.cqsme.cn,技术支持电话:887107101)在线申报,并将申报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材料报送。申报企业2022年3月11日18:00前将申报资料PDF格式扫描件和装订成册的纸质件(一式两份)报送到区县(自治县)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中小微企业主管部门于3月25日18:00前将企业申报材料PDF格式扫描件、装订成册的纸质件(一份)和区县真实性审查意见交到市经济信息委政务服务大厅。

其他事项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作为各项财政资金及惠企政策的重点支持对象,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申报,加强辅导和真实性审核。

)各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准确,对于虚假申报等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等进行处理。

联系人:朱俊,联系电话:63895461。

附件: 1.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

           2.推荐2022年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汇总表

           3.佐证材料(供参考)

           4.重庆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分规则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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