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的通知
为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趋势性变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四川省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期至2030年。
《规划》提出,到2030年,四川三孩生育政策效应充分释放,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并适度提高,人口结构与空间分布更趋合理,家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全龄友好型社会初步建成,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人口自身均衡发展态势基本形成。到2030年,四川总和生育率力争达到1.6左右,常住人口达到8470万人左右,16岁至59岁人口占比稳定在60%左右,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9岁。
《规划》提出,取消限制生育的不合理规定。全面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完善生育服务管理,鼓励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研究制定具有四川特色的生育支持政策清单,减轻育儿家庭负担,提高家庭生育意愿。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陪产假、育儿假等制度,提高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质效,保障生育保险待遇,减少生育医疗费用支出。
《规划》明确,要构建生育友好社会环境。合理规划配置妇幼健康、婴幼儿托育、儿童照料、学前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满足新增生育服务需求。到2025年建成80个省级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省级妇幼健康领域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甲、乙级各达100个,妇幼保健特色专科达50个,扩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机构至36个。并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
此外,《规划》提出四川要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适老化改造,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方便安全的出行和居家生活环境。在公共活动场所,完善更新带有安全扶手靠背的公共休息座椅,增设独立无障碍卫生间,设置自主康复区或健康步道场所。推动医疗、社保、金融、邮政、交通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置必要的线下办事窗口。提高数字化终端老年人易用性,帮助老年人解决运用智能技术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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