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新型功能材料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实施意见
1.起草《新型功能材料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实施意见》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好《关于同意东营威海开展开发区特色专业职称工作的批复》(鲁人社函〔2020〕73号)要求,更科学、精准地评价新型功能材料专业技术人才,促进职称评审与人才培养有机衔接,充分激发和释放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2.《新型功能材料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实施意见》的主要文件依据有哪些?
答:本《实施意见》主要依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8〕1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工信人〔2020〕160号)和《关于同意东营威海开展开发区特色专业职称工作的批复》(鲁人社函〔2020〕73号)等文件。
3.《新型功能材料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实施意见》主要包含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评审范围、评审机构、评审程序等内容,并附新型功能材料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对职称名称、基本条件、评审条件及破格评审等内容做了详细说明。
4.新型功能材料工程领域有哪些?
答:新型功能陶瓷材料,稀土功能材料,新型膜材料、新型化学纤维及功能纺织材料、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等5个工程方向。
5.新型功能材料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过程与工程系列其他专业相比有何创新性?
答:一是评审方式更加灵活。立足新型功能材料行业发展规律,针对新型功能材料工程技术人才成长的特点,突破传统工程专业职称评价方式,在评审中突出必备专业理论知识和推动技术创新、解决技术难题、制定行业标准、提高工程质量等因素,采用考试、评审、专业测评、考核认定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二是打破地域、所有制、身份等限制,建立权利平等、条件平等、机会平等的新型功能材料职称评价服务平台,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充分发挥市场、社会组织、专业机构等评价主体作用,逐步探索引入新型功能材料领域水平较高的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进行职称评审。
6.《新型功能材料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实施意见》中《新型功能材料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由谁负责解释?
答:《新型功能材料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实施意见》中的《新型功能材料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由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文件: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型功能材料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