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鲁政字〔2020〕269号)《青岛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青政字〔2021〕16号),我市生态环保委员会印发《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以推进“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实施。
二、出台目的
《清单》在市政府印发的《青岛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青政字〔2021〕16号)框架下执行,可作为地方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等主体开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区域开发、项目建设等工作的生态环境管理工具手册。
三、主要内容
《清单》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使用说明。主要说明《清单》使用方法与流程,具体包括定位、相符性判断、选址、索引、查询与综合判断6个步骤,最终为《清单》使用者提供项目准入判定结果或项目准入后应遵循的具体环境管控要求。
第二部分是单元索引。包括青岛市环境管控单元索引图和索引表,从行政区划、单元编号、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等多维度为《清单》使用者提供地图和页码检索指引,便于查找使用。
第三部分是清单内容。针对10个区(市)详细介绍146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属性及对应管控要求,供《清单》使用者配合单元索引实现管控要求和空间分析联动应用。
四、主要特点
(一)突出实施应用
《清单》坚持实施应用导向,将全市陆域146个街道(乡、镇)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从环境管理需求出发,结合单元特点和突出环境问题制定针对性的管控要求,奠定坚实的落地应用基础。
(二)明确重点关注对象
《清单》明确管控单元内涉及的主要管控细类,包括但不限于风景名胜区、公益林、水源涵养区等重点要素,以及“两高”等重点行业的环境管控要求,以提升生态环境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强化监管支撑
《清单》以街道(乡、镇)为基础,细化了环境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污染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范、资源利用效率各项要求,能够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系统化、科学化、空间化、精细化、信息化提供重要抓手,也为强化源头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管提供重要支撑。
五、实施要求
引导高质量发展。地方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等主体应将《清单》作为开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区域开发、项目建设、环评编制和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协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按需动态更新。《清单》将依据环境管控单元以及清单编制依据的变更进行动态更新,如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边界范围调整,将影响“三线一单”划定的环境管控单元,则《清单》将依据单元边界变更和主要特点实施更新。更新期间可执行最新规定。
六、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清单》征求了2轮各区(市)政府(管委)意见,1轮市直相关部门意见,1轮局内其他处室意见,对未采纳的意见已与相关部门沟通并达成一致,修改完善形成《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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