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及有关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第六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及有关自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现启动第六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及已公告企业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

请有意向的企业按照附件通知申报,于2022年3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管委会A座716室;同时通过“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共服务平台”(www.ldchy.cn)在线申报。

二、行业规范公告自查工作

请已进入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开展2021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自查并完成自查报告,通过公共服务平台线上提交,并于2022年3月1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管委会A座716室。

企业申报材料和自查报告模板可在“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联系人:焦老师  88871573

附件:附件:关于开展第六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及有关自查工作的通知.rar

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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