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2月14日电 (记者 李纯 刘文曦)截至2月12日零时,27个主要视频、社交、直播及搜索引擎平台通过自查主动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227452个。
2月14日,全面加强冬奥知识产权保护专场新闻发布会在2022北京新闻中心举行。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汤兆志作出上述表示。
汤兆志介绍说,1月下旬,国家版权局会同工信部、公安部、文旅部、广电总局、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整治未经授权通过广播电视、网站(APP)、IPTV、互联网电视等平台非法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重点打击短视频平台公众账号未经授权提供冬奥赛事节目盗播链接、集中批量在网络平台上传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以及网络主播在直播中未经授权传播冬奥赛事节目的行为。
截至2月12日零时,优酷、爱奇艺、腾讯视频、新浪微博、B站、抖音、百度等27个主要视频、社交、直播及搜索引擎平台,共接到各类权利人通知后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32376个;按照国家版权局等6部门组成的冬奥会反盗版工作组的要求,通过自查主动删除涉冬奥侵权链接227452个;各平台因传播涉冬奥侵权内容等情况,处置各类账号3363个。在此基础上,关闭了39个境外非法网站,依法处置了52个涉嫌非法传播涉冬奥内容的境内网站(APP)。“现在冬奥赛事已经过半,从网络监测数据上看,保护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汤兆志说。
汤兆志表示,另一方面,各部门加强对电商平台等重点网站(APP)、比赛场馆周边等重点区域、商品生产集中地和销售集散地等重点市场的版权巡查,严厉打击各类涉冬奥视听、文字、美术、音乐等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重点整治制作、销售涉冬奥侵权盗版衍生品的违法行为。目前,专项行动正在稳步推进。
近期,北京快侦、快诉、快判一起制售盗版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成为全国首例侵犯北京冬奥吉祥物形象著作权刑事案件。
谈及冬奥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相关版权的合法使用方式,汤兆志也表示,从版权角度而言,为个人的学习、研究、欣赏而使用作品,或者为了新闻报道,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一些作品的内容,除了这些法律特别规定的合理使用的情形外,其他未经许可的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行为,都可能构成著作权侵权。
“比如有的商家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生产玩具、玩偶或者将其用于服装、玩具等等周边衍生产品的行为,都可能触犯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侵权。”汤兆志指出,其损害公共利益的,还将受到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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