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增强我市科技创新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潍坊市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补助。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7〕221号)、《关于实施科技成果在鲁转化奖励政策的通知》(鲁财科教字〔2019〕9号)、《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潍政办字〔2020〕4号)和《潍坊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潍政发〔2020〕2号)等。
三、出台目的:
为更好等推动优秀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提升我市科研成果转化水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补助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四、重要举措:
《管理办法》共有总则、支持范围和对象、申报与审批、监督与管理、附则五部分,十八条。
第一部分总则,主要是《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管理的部门,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管理的原则。
第二部分支持范围和对象,主要明确了支持的重点领域,支持的条件,主要对获得潍坊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工农业类)二等奖以上科技奖励、已进入中试以上阶段的科技成果进行补助。同时对申报的企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第三部分申报与审批,对申报的程序和申报材料作了明确的规范,对评审的内容和等级作出了具体的安排。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主要对项目技术水平、产业化能力以及经济社会效益、项目研发投入情况、产品销售情况、税收等内容进行评审。共评审出一、二、三个等级。
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主要是监督和管理,项目承担单位一年后提供绩效评估报告。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