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典当行设立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6〕911号)要求,我委向各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下发了《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度新增典当行审批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17〕38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新增典当行审批工作。
经初审同意,相关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向我委报送了重庆鑫业典当有限公司(筹备)和重庆亮行典当有限公司(筹备)申请设立典当企业的相关资料。经我委及重庆市典当行业审核和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符合相关规定,同意设立重庆鑫业典当有限公司和重庆亮行典当有限公司,并将申请人相关资料录入商务部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打印《典当经营许可证》,向商务部上报《典当行设立备案表》等相关资料。现按照《典当行业监管规定》要求,将2016年度新增典当企业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庆鑫业典当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童路355号
法定代表人:秦岭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二、重庆亮行典当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梁平区西城路460号东山名都一幢101号
法定代表人:胡红亮 注册资本:2000万元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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