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能源局:“十四五”坚决保障国家煤炭供给严格新建和改扩建煤矿准入标准

【内蒙古能源局:“十四五”坚决保障国家煤炭供给 严格新建和改扩建煤矿准入标准】财联社2月16日电,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16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坚决保障国家煤炭供给,推进实施规模有序增长、产能合理释放、产量灵活调整,充分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煤炭供需情况,稳步推进接续煤矿项目,确保煤炭供给稳定、经济运行平稳。严格新建和改扩建煤矿准入标准,新建井工煤矿原则上产能不低于300万吨/年,改扩建煤矿改扩建后产能不低于120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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