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府发〔2021〕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我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精准原则。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动绿色发展为宗旨,结合生态环境保护新战略、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制定可落地、真管用的管控措施,完善定期评估调整和动态更新机制。
2.坚持保护优先原则。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3.坚持分区管控原则。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自然资源禀赋、区域流域特点,聚焦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和目标,分类划定管控单位,明确生态环境总体管控和分区管控要求。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地表水水质稳中趋好,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显著下降,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恢复和治理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完善,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环境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到2035年,力争全市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质量根本改善,环境污染得到全面控制与治理,生态环境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环境管理体系健全,美丽自贡目标基本实现。
二、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一)划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全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共31个环境管控单元。
1.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全市划分优先保护单元6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
2.重点管控单元。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全市划分重点管控单元23个。其中:城镇重点单元6个,工业重点单元12个,环境要素重点单元5个。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城镇规划区和产业集聚的工业园区(集聚区)等。
3.一般管控单元。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全市划分一般管控单元2个。
(二)明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1.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或依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条件开发的区域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
2.重点管控单元。以环境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为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污染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
城镇重点单元围绕改善人居环境,优化空间布局。禁止新建高污染、高风险工业企业,引导现有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退城入园,有序搬迁。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大气移动源、扬尘源管控,推动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
工业重点单元严格执行相关准入门槛,强化沱江及釜溪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企业选址论证,严控水环境风险。加强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升废气收集率、去除率、治理设施运行率。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环境要素重点单元在维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和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加强农业源、生活源治理。单元内若新布局工业园区、企业,应充分论证环境合理性。
3.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三、实施要求
(一)推进成果落地应用。各区县政府要按照“抓发展必须抓环保、抓行业必须抓环保、抓生产必须抓环保”的总体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改善环境质量、实施生态修复、防控环境风险的重要依据,加快环境污染治理,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管控和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实现自贡环境质量约束性考核目标。
(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各区县政府在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要严格落实 “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等过程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确保与“三线一单”相符。要突出抓好“三线一单”在国家、省、市、县级产业园区的落地,严格产业准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进自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各区县政府将“三线一单”作为监督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三线一单”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区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点内容,将“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在环评、排污许可、生态、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环境管理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监管精细化、规范化,促进自贡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四)建立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原则上每5年牵头开展1次对全市“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结合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重大变化,并按程序动态更新和发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负责对“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落地、应用和监管,并作为地方综合决策和项目引进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市级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职责职能做好“三线一单”实施工作,并积极参与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
(二)落实技术支撑。市生态环境局要组建长期稳定的管理技术队伍,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三线一单”实施、评估、调整更新、数据应用等工作正常开展。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推进数据应用系统与国土空间规划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加强宣传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与培训,推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成效与经验,及时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与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扩大公众宣传与监督范围,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不断完善,推进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四)强化监督考核。要强化实施成效评估结果应用,“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要纳入生态环境党政同责考评,逗硬奖惩。对“三线一单”执行不力、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县,要通报问责、专项帮扶,督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附件:1.自贡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2.自贡市环境管控单元清单
3.自贡市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
4.自贡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
自贡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附件1
自贡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附件2
自贡市环境管控单元清单
区县/管控
单元 |
优先保护单元 |
重点管控单元 |
一般管控
单元 |
城镇重点 |
工业重点 |
要素重点 |
自流井区 |
1 |
1 |
1 |
1 |
0 |
贡井区 |
1 |
1 |
1 |
1 |
1 |
大安区 |
1 |
1 |
3 |
1 |
0 |
沿滩区 |
1 |
1 |
3 |
1 |
0 |
荣县 |
1 |
1 |
2 |
0 |
1 |
富顺县 |
1 |
1 |
2 |
1 |
0 |
全市 |
6 |
6 |
12 |
5 |
2 |
管控类别 |
序号 |
区县 |
环境管控单元
编码 |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
优先保护区 |
1 |
自流井 |
ZH51030210001 |
四川省飞龙峡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 |
2 |
贡井 |
ZH51030310001 |
生态公益林 |
3 |
大安 |
ZH51030410001 |
四川自贡恐龙国家地质公园 |
4 |
沿滩 |
ZH51031110001 |
碾子滩水库水源地 |
5 |
荣县 |
ZH51032110001 |
四川省荣县金花桫椤自然保护区、双溪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四川省高石梯森林自然公园、越溪河优先保护岸线、水土保持生态功能重要区 |
6 |
富顺 |
ZH51032210001 |
镇溪河高硐堰饮用水水源地,镇溪河南方鲇翘嘴鮊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四川青山岭森林自然公园、沱江优先保护岸线、釜溪河优先保护岸线、生态公益林、水土保持生态功能重要区 |
重点管控单元 |
城镇重点管控单元 |
1 |
自流井 |
ZH51030220001 |
自贡市中心城区-自流井区城区 |
2 |
贡井 |
ZH51030320001 |
自贡市中心城区-贡井区城区 |
3 |
大安 |
ZH51030420001 |
自贡市中心城区-大安区城区 |
4 |
沿滩 |
ZH51031120001 |
自贡市中心城区-沿滩区城区 |
5 |
荣县 |
ZH51032120001 |
荣县中心城区 |
6 |
富顺 |
ZH51032220001 |
富顺县中心城区 |
工业重点管控单元 |
1 |
自流井 |
ZH51030220002 |
西南(自贡)国际陆港 |
2 |
贡井 |
ZH51030320002 |
四川自贡航空产业园 |
3 |
大安 |
ZH51030420002 |
大安大塘山锅炉产业园 |
4 |
大安 |
ZH51030420003 |
张家坝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示范区 |
5 |
大安 |
ZH51030420004 |
自贡大山铺铁路物流园区 |
6 |
沿滩 |
ZH51031120002 |
板仓工业集中区 |
7 |
沿滩 |
ZH51031120003 |
自贡沿滩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8 |
沿滩 |
ZH51031120004 |
自贡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
9 |
荣县 |
ZH51032120002 |
四川荣县经济开发区 |
10 |
荣县 |
ZH51032120003 |
自贡井盐产业园 |
11 |
富顺 |
ZH51032220002 |
四川富顺经济开发区 |
12 |
富顺 |
ZH51032220003 |
富顺代寺服装产业园 |
要素重点管控单元 |
1 |
自流井 |
ZH51030220003 |
自流井区要素重点管控单元 |
2 |
贡井 |
ZH51030320003 |
贡井区要素重点管控单元 |
3 |
大安 |
ZH51030420005 |
大安区要素重点管控单元 |
4 |
沿滩 |
ZH51031120005 |
沿滩区要素重点管控单元 |
5 |
富顺 |
ZH51032220004 |
富顺县要素重点管控单元 |
一般管控单元 |
1 |
贡井区 |
ZH51030330001 |
贡井区一般管控单元 |
2 |
荣县 |
ZH51032130001 |
荣县一般管控单元 |
附件3
自贡市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
城市 |
准入要求 |
自贡市 |
1.优化全市产业结构,持续推进全市老工业基地绿色转型,加大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占比。
2.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3.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严格按照《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相关要求执行。
4.严守环境质量底线硬约束,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石化、煤电、钢铁、有色金属冶炼(除金属压延外)项目,对化工新材料等重点发展产业提出严格资源环境绩效水平要求。 |
附件4
自贡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
区县 |
总体管控要求 |
自流井区 |
1.优化产业结构,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石化、煤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除金属压延外)、化工(除单纯混合分装外)项目,加大战略新兴产业占比,推进重点企业污染源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提升企业低碳化、绿色化水平。
2.优化能源结构,推进重点企业煤改电改造,提高清洁能源占比,城市建成区及工业园区禁止新建燃煤及其它高污染燃料锅炉。
3.加强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强化装备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4.持续推进釜溪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能力。沱江流域严格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5.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
贡井区 |
1.优化产业结构,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石化、煤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除金属压延外)、化工(除单纯混合分装外)项目,加大战略新兴产业占比,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2.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占比,城市建成区及工业园区禁止新建燃煤及其它高污染燃料锅炉。
3.加强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强化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4.推进旭水河、金鱼河等小流域污染治理,全面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强城乡污水治理,合理布局畜禽养殖,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 |
大安区 |
1.持续推进张家坝、大塘山锅炉等老工业基地及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严控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引入。
2.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占比,城市建成区及工业园区禁止新建燃煤及其它高污染燃料锅炉。
3.加强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强化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4.推进李白河、杨柳河、石梯河等小流域污染治理,全面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强城乡污水治理,合理布局畜禽养殖,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
5.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
沿滩区 |
1.优化产业结构,严格高排放、高耗能项目环境准入要求,加大战略新兴产业占比,推动先进材料绿色发展。
2.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占比,城市建成区及工业园区禁止新建燃煤(除集中供热项目外)及其它高污染燃料锅炉。
3.加强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强化全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大施工扬尘管控力度。
4.持续推进水系连通工程,推进釜溪河等小流域污染治理,全面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合理布局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鼓励水产养殖尾水循环利用。
5.页岩气开采应满足《四川省页岩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关要求。 |
荣县 |
1.突出农产品主产区功能,保障农产品生产。严格控制农业发展用地、生态用地转变为工业发展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
2.优化调整产业结构,高质量发展盐及盐深加工、陶及陶制品、食品饮料及特色农产品等优势产业。
3.加强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推进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项目、砖瓦、水泥企业深度治理改造。
4.推进旭水河、越溪河等小流域污染治理,全面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强城乡污水治理,合理布局畜禽养殖,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
5.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禁止矿产资源无序、过度开采,新建矿山要达到绿色矿山相关标准。页岩气开采应满足《四川省页岩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关要求。 |
富顺县 |
1.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积极引导沿江化工企业“退岸入园”。
2.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格高排放、高耗能项目环境准入要求。推动晨光科技园绿色转型和跨江发展,对氟化工新材料执行严格资源环境绩效水平要求。
3.加强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强化化工新材料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4.开展釜溪河小流域整治,全面提高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强城乡污水治理,合理布局畜禽养殖,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
5.加强沿江化工企业风险管控,强化沱江上下游联防联控。 |
高新区 |
1.优化产业结构,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石化、煤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除金属压延外)项目,加大战略新兴产业占比,推动先进材料绿色发展。
2.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占比,城市建成区及工业园区禁止新建燃煤及其它高污染燃料锅炉。
3.加强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大气污染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强化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大施工扬尘管控力度。
4.推进釜溪河等小流域污染治理,全面提高区域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水污染物严格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自贡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
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就我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简称“三线一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精准原则。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动绿色发展为宗旨,结合生态环境保护新战略、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制定可落地、真管用的管控措施,完善定期评估调整和动态更新机制。
2.坚持保护优先原则。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3.坚持分区管控原则。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自然资源禀赋、区域流域特点,聚焦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和目标,分类划定管控单位,明确生态环境总体管控和分区管控要求。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地表水水质稳中趋好,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显著下降,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恢复和治理工作取得明显进展,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完善,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环境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到2035年,力争全市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质量根本改善,环境污染得到全面控制与治理,生态环境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环境管理体系健全,美丽自贡目标基本实现。
二、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一)划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全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三大类共31个环境管控单元。
1.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全市划分优先保护单元6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
2.重点管控单元。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全市划分重点管控单元23个。其中:城镇重点单元6个,工业重点单元12个,环境要素重点单元5个。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城镇规划区和产业集聚的工业园区(集聚区)等。
3.一般管控单元。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全市划分一般管控单元2个。
(二)明确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1.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或依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条件开发的区域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占用和改变用地性质。
2.重点管控单元。以环境污染治理和风险防范为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污染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严格落实区域及重点行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
城镇重点单元围绕改善人居环境,优化空间布局。禁止新建高污染、高风险工业企业,引导现有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退城入园,有序搬迁。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大气移动源、扬尘源管控,推动开展污水资源化利用。
工业重点单元严格执行相关准入门槛,强化沱江及釜溪河干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企业选址论证,严控水环境风险。加强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提升废气收集率、去除率、治理设施运行率。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环境要素重点单元在维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和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加强农业源、生活源治理。单元内若新布局工业园区、企业,应充分论证环境合理性。
3.一般管控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与适度开发相结合,开发建设中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三、实施要求
(一)推进成果落地应用。各区县政府要按照“抓发展必须抓环保、抓行业必须抓环保、抓生产必须抓环保”的总体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改善环境质量、实施生态修复、防控环境风险的重要依据,加快环境污染治理,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全面落实生态环境管控和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实现自贡环境质量约束性考核目标。
(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各区县政府在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要严格落实 “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等过程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确保与“三线一单”相符。要突出抓好“三线一单”在国家、省、市、县级产业园区的落地,严格产业准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推进自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各区县政府将“三线一单”作为监督开发建设、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三线一单”确定的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区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点内容,将“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在环评、排污许可、生态、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环境管理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监管精细化、规范化,促进自贡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四)建立完善动态更新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原则上每5年牵头开展1次对全市“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结合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重大变化,并按程序动态更新和发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政府负责对“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落地、应用和监管,并作为地方综合决策和项目引进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市级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单位职责职能做好“三线一单”实施工作,并积极参与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
(二)落实技术支撑。市生态环境局要组建长期稳定的管理技术队伍,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三线一单”实施、评估、调整更新、数据应用等工作正常开展。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推进数据应用系统与国土空间规划等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三)加强宣传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与培训,推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成效与经验,及时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与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扩大公众宣传与监督范围,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不断完善,推进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四)强化监督考核。要强化实施成效评估结果应用,“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要纳入生态环境党政同责考评,逗硬奖惩。对“三线一单”执行不力、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区县,要通报问责、专项帮扶,督促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附件:1.自贡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2.自贡市环境管控单元清单
3.自贡市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
4.自贡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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