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万州区人民政府批准印发,并公布施行。现将办法的编制过程及政策依据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意义
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其中,如何将政务数据治理好、运用好,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社会治理和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2019年7月,重庆市政府发布《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328号),基本形成了政务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应用全链条及安全、监督全覆盖的管理体系,并对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制度、审批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建立更加科学合理和严格规范的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打通数据屏障,实现政务数据“聚通用”,区政府参照市级数据资源管理方式决定出台《万州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9章54条,主要内容包括数据目录、数据汇聚、数据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管理、监督管理等。包括:
(一)数据目录。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是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的基础和依据,《办法》强化了数据目录的管理:一是明确了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和需求清单均由各政务部门依据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规范进行编制由区大数据发展局汇总形成。二是强调了目录编制的技术规范要求和更新管理要求;三是规定由区大数据发展局根据市级各政务部门的政务数据资源采集责任清单分解形成各政务部门的采集责任清单,并对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二)数据汇聚。政务数据只有汇聚、整合才能更好发挥作用,《办法》对数据汇聚全过程作了规定:一是统一全区政务数据汇聚规范;二是对数据采集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对数据整合作出规定;四是对数据更新、校核、质量和传输管理等进行规范。
(三)数据共享和开放应用。《办法》对数据共享和开放应用作出了详细规定:一是明确了共享系统和开放系统的基本定位和建设要求;二是对政务数据资源按照共享和开放的不同属性进行了分类并提出不同的管理规范;三是对共享和开放政务数据的具体途径和程序进行了规定;四是对通过共享和开放获取的政务数据的法定效力作了规定。
(四)安全和监督管理。《办法》强化了数据安全和监督管理:一是按照不同责任主体强调了安全责任;二是对保密责任、网络安全责任、风险管理、应急处置等作出规定;三是建立了评估、考核评价、年度报告制度;四是明确了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五是强调了审计监督管理;六是对政务数据资源管理中的禁止行为进行了明确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关于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政务数据资源的管理,为了防止将政务数据与政府信息混淆,《办法》作了如下处理:一是将名称从政务信息资源调整为政务数据资源,强调数据属性;二是在政务数据资源的定义中删除了文件、资料、图表等表述;
三是在附则中专门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不适用本办法。
四、注意事项
关于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为从源头上保证政务数据的汇聚、共享、开放和应用,确保政务信息系统充分整合,《办法》规定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等要求应当作为项目立项审批要件。在审查论证中,各政务部门认为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经与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反复研究,《办法》明确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对政务信息化项目进行评估,按照立项管理规范形成并发布项目清单。纳入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由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审批建设方案,区大数据发展局负责审核初步设计内容。经过依法审批的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纳入清单的运行维护项目,由区财政局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