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3月23日,我省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计划的通知》。
今年四川省人民政府立法计划项目共92件,其中制定类项目20件,调研论证类项目72件(其中年内条件成熟可提交审议的重点调研论证类项目13件)。
2021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开启之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今年的立法重在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保护生态环境、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科技创新、推进乡村振兴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展开。
具体来说,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四川省人民政府计划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草案、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修正草案、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废止草案,加快推进四川天府新区条例、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修订)、四川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废止)的调研论证。
围绕保障改善民生,计划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养老机构条例草案、四川省红十字会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制定四川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实施办法。
创新社会治理方面,计划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草案、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条例草案,制定四川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修改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快推进四川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四川省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的调研论证。
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四川省河(湖)长制工作条例草案、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的调研论证等,在计划之列。
另外,四川省人民政府还计划起草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四川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办法草案、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修订草案,制定四川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
加快推进绵阳科技城条例、四川省大数据发展应用促进条例、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奖励办法(修订)的调研论证。加快推进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修订)的调研论证等。
通知明确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涉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工作要求,省人民政府还会适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改或废止相关地方性法规,适时修改或废止相关省政府规章。(记者李媛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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