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利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
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水规字〔2021〕11号 

各市水利(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行政监督行为,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保证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进行,省水利厅对《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了修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

山东省水利厅
2021年12月14日
 (2021年12月17日印发)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