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意见》(川委发〔2021〕1号)、《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平稳有序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川脱贫办发〔2021〕2号)精神,巩固拓展科技扶贫专项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范和加强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四川省科技扶贫服务类项目实施细则》(川科农〔2019〕5号)基础上,根据科技厅《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项目管理细则》(川科农〔2021〕19号),修订形成了《四川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科技服务类项目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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