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项目标准,强化产业发展监管,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市规自局会同市经科信局、市投促中心、产业功能区(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围绕产业项目招引及落地进行了基础调研,编制形成了《简阳市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高效有序配置产业用地,化解产业项目建设过程风险,确保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有效和产业聚势成链。

该《办法》于2021年8月形成初稿。期间,市规自局牵头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的意见征求工作。2021年8月24日,以书面形式征求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及市发改局、市经科信局、市司法局等相关单位意见。2021年9月2日,市规自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街道召开专题会,对《办法》进行讨论研究,并再次收集相关单位意见。2021年11月11日,政府办召集经科信、投促、产业功能区,再次对《办法》内容进行讨论修改。广泛征求有关各方意见基础上,经反复修改完善后,2021年12月30日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二、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办法》的主要政策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5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物流项目用地管理的试行意见》(成办函〔2019〕65号)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省政府〈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5)21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送审稿)》分为六章,共计三十二条内容。从产业项目选址、供应、监管三大主要环节切入,细化产业准入、项目履约、项目选址、用地供应、产业发展监督等方面的标准和流程,明确各部门责任,建立全链条的选址+供应+监管机制,全力协同推进产业项目顺利落地实施,保证土地资源精准供应,促进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述本办法编制背景、适用范围、原则目标等内容。

第二章项目选址,主要明确项目选址行政审批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权责、选址符合性审查依据、产业用地选址流程及准入条件等内容。

第三章用地供应,主要明确供地条件、出让方案、程序、部门职责等内容。

第四章产业发展监督,主要明确产业项目建设实施及投产运营阶段各部门职责,含建设监管、项目履约监管及处理办法、企业信用监管等内容。

第五章责任追究,主要针对土地供应过程中的违纪违法情形提出处置意见。

第六章附则,明确已出让土地实施办法及本《办法》时效。本办法自2022年3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四、政策预期效果

(一)明确一个目标。目前,我市土地紧缺,做好产业用地供给,对增强我市发展动能和后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面对新情况,新常态,我市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把营商环境的建设嵌入到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制度深化中。对于未来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重大意义的产业项目,坚决予以土地保障;我市在招商引资、产业引进的全过程中,将坚定推动产业发展方面的决心,保障项目落地,切实保障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吸引更多好项目、大项目落户简阳,为我市加快构建东部区域中心城市奠定坚实产业基础。

(二)建立一套机制。此次《管理办法》的制定,对产业项目、土地供应及产业监管的流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对国家、省、市确定的重大重点产业项目,通过建立产业招引与落地机制,预期一次性解决项目评估、规模核定、用地选址、项目准入等一揽子问题,把好的产业项目遴选出来,把有限的土地资源精准供应好,把产业项目的后续发展服务好、监督好。

(三)夯实一个基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了高质量发展的方向目标,为加快推进和落实,就要建立相应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管理办法》的完善与细化是持续健全产业用地供应政策进入新阶段的标志之一,通过加强政策设计,优化供应结构,丰富供应方式,完善地价标准,强化产业监管,提高规范水平,以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为我市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激发市场活力提供关键的资源保障与制度基础。

解读单位:简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王玲

联系电话:27223270


                                                                           

相关文件: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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