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渝府办发〔2022〕12号,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规划》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民政局组建了规划编制团队,研究起草《规划》。《规划》起草过程中,规划编制团队深入区县、乡镇、社区调研,赴先进省市考察学习,先后召开10余次专题会讨论,积极开展“规划编制建言献策活动”,通过书面、会议和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市级部门、各区县、行业专家和广大群众意见,针对多方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为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社会建设水平,依据《“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二、主要目标
《规划》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工作思路,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加快构建与国家中心城市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相呼应、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现代民政事业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基本民生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全面形成与其他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民生福祉得到大幅提升;基层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加快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基层自治共治充满活力;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更加优化,显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市民政工作跨入全国前列。
“十四五”重庆民政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 主 要 指 标 | 单位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1 | 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速 | % | — | 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速 | 预期性 |
2 | 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 | % | 80 | ≥85 | 预期性 |
3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4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 % | 100 | 100 | 约束性 |
5 | 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数 | 个 | 5000 | ≥10000 | 预期性 |
6 | 每百户居民拥有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 平方米 | — | ≥30 | 预期性 |
7 |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 | 万人 | 6.3 | ≥8 | 预期性 |
8 | 慈善组织接受社会捐赠总额 | 亿元 | 75.8 | ≥90 | 预期性 |
9 | 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 | % | 40 | ≥80 | 预期性 |
10 |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 | % | — | 100 | 约束性 |
11 | 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 | % | — | 100 | 预期性 |
12 |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 | — | 100 | 约束性 |
13 | 区县级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 | % | 41 | 100 | 预期性 |
14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 | 32.3 | ≥60 | 约束性 |
15 | 养老机构服务基本质量达标率 | % | 65 | 100 | 预期性 |
16 | 乡镇(街道)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 | % | 58 | ≥90 | 预期性 |
三、主要内容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实现全市民政工作跨入全国前列为目标,紧扣标准型、法治型、服务型、智慧型、创新型“五型民政”建设,从基本民生保障、基层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四方面部署了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并设置11个专栏,谋划了一批重点工程项目。
(一)基本框架
《规划》分为6章32节。第一章总结“十三五”我市民政事业发展成就、分析“十四五”面临形势,提出“十四五”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第二章至五章围绕4个重点方面,分别对未来五年的主要任务做了安排部署;第六章是保障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重点任务
1.全面夯实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坚持人民至上理念,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进程,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思路,以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为基本民生保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升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水平,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社会救助格局。到2025年年底,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比例不低于85%,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率保持100%,80%以上区县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2.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夯实国家治理基础,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强化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畅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途径,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推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2025年年底实现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城乡社区智慧服务平台覆盖率达到100%,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8万人,全市实名认证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达到22%,志愿服务组织达到300家以上。
3.全面完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做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试点工作,深化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实施“幸福养成”和“家和计划”项目,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到2025年年底,实现登记服务满意率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达到100%,培育500个市级“最美家庭”。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制度、体制机制和家庭监护能力,推行“家庭监护为主体、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到2025年年底实现区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关爱,提供课后辅导、自护教育、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实施“渝童成长”关爱服务工程,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就业创业指导,引导农村留守妇女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等活动。推动修订《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完善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和基本殡葬服务清单,逐步实现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强化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深入推进丧葬礼俗改革,推动殡葬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探索推广远程告别、网上祭拜等殡葬服务新模式。到2025年年底,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覆盖全体城乡居民,基本形成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殡葬公共服务网络。推动修订《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研究制定《重庆市地名通名使用规范》,建立市级地名信息库,健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制度,完成重庆市标准地名图录典志和重庆地名故事编撰。
4.大力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建立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完善评估评价制度,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健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积极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开发推广适老化技术和产品,培育智慧养老、健康养老等新业态,发展“银发经济”。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到2025年年底,全市建成家庭养老服务床位5000张,新增普惠养老床位1万张,普惠性床位不低于8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和服务基本质量达标率不低于100%。
四、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履行民政工作职责,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人才培养,提升服务能力,强化风险防范,构建全方位、多层级、管长远的民政事业发展保障体系,确保规划提出的重要任务、重点工程、重要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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