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然规划局:《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解读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防范胜于救灾”理念,按照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部署和市委领导重要指示要求,构建与我市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地质灾害全域整治模式、科学防控体系、分级防治格局,大力提升我市地质灾害综合防范能力,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达州市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五年行动计划》)。

  二、制定依据

  《五年行动计划》制定依据主要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办发〔2021〕29号)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办函〔2012〕12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五年行动计划》由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保障措施等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任务分解”,提出“坚持以防为主、主动防控、综合施策”的原则,到2025年累计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1013处,受威胁人数减少50409人的目标,根据实际对每年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应配套的地方财政资金进行了任务分解,通过五年攻坚行动,完成县域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及区划,分类有序实施搬迁治理,初步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整体提升抵御防范地质灾害风险的综合能力,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部分明确了四个工作任务和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了建立健全隐患风险识别与管控体系,开展受威胁县城综合整治,实施重大隐患搬迁治理,强化政策资金支持等四个重点工作任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统筹组织抓好辖区内五年攻坚行动计划工作,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和攻坚行动要求,全力支持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全域综合整治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第三部分落实了四项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保障能力、完善制度标准、加强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保障攻坚行动计划顺利推进实施。

      

        解读机构: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解读人:王文飞

  联系电话:0818-239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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