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宁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赵岗解读《济宁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

问:此《办法》的立法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随着我市城镇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的数量、种类、规模也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对繁荣市场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城镇容貌的良好形象。但由于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标准不一,尺度形式各异、牌匾标志设置混乱、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既严重影响了城市景观,也是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虽然也作了相应规定,但较为原则、操作性不强,需要进一步明确、规范和细化相关管理、维护措施,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改善我市城镇容貌,提升城镇形象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问:此《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办法》共六章37条,主要规定了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应当坚持科学规划、总体协调、分区控制、安全美观、节能环保的原则。《办法》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的规范要求;规定了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联动机制、招标拍卖和协议出让的管理要求,非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公益广告的发布和管理等主要内容;明确了市、县(市、区)城市管理、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以及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人的管理责任、法律责任。

问:贯彻实施此《办法》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答:下一步,市城市管理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贯彻落实《办法》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全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秩序。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今天的这次新闻发布会,就是对《办法》一次很好的宣传。希望新闻界的朋友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办法》,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我们也将把《办法》的宣传作为2022年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广而告之、宣传发动,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规守纪,形成执法管理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是严格执法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办法》规定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的事前审批联动、事中指导监管、事后跟踪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的法治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助推我市精致城市建设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三是强化安全管理。户外广告设施尤其大型户外广告,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作中,城市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设置人落实做好安全维护管理责任,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该加固的及时加固、该拆除的及时拆除,切实从源头管理上预防砸人、伤人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无隐患。

问:此《办法》什么时候实施?

答:2021年12月31日济宁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正文链接】济宁市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设置管理办法

(联系人:唐夙亚,联系电话:0537-316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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