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简阳市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政策》的政策解读

为推动东进区域智能制造高地建设,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全市工业产业能级,提高制造业发展水平,我市起草出台了《简阳市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政策》。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受经济环境整体下行的影响,工业经济发展的压力进一步增大,加之人工、材料等价格不断上涨,融资条件的进一步收紧,回款周期的进一步拉长,导致企业经营成本上升、利润率下降、流动资金紧张,企业转型升级的难度加大。同时,随着我市主导产业的不断调整,新兴主导产业的扶持政策也正在积极酝酿和拟定,推动着新兴主导产业发展呈现逐步壮大的良好势头,而为我市发展做出多年经济贡献的存量企业确因产业低端、资金紧张、缺少扶持政策,逐步陷入停滞的局面,这在全省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势和“工业挑大梁”的具体要求面前,发展速度显得较为缓慢。

为扭转不良局面,进一步稳定全市工业经济增长,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提振存量企业发展信心,依据四川省政府2017年6月28日颁布施行的《四川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并结合简阳发展实际情况,在总结运用历史发展经验和充分征求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出台《简阳市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政策》,可以有效推动全市工业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有针对性的缓解企业当下发展面临压力,巩固和推动全市工业经济稳步增长,为争创“全国百强县”做出更重要的贡献。

二、起草过程

2021年4月初,在学习借鉴成都高新区、金堂县、崇州市、彭州市等地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市经科信局草拟了《简阳市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4月28日,市经科信局发函征求相关市级部门意见,并吸收修改完善。4月30日、5月14日,市委分管常委组织经科信、财政、税务、空天产业功能等部门专题研究讨论政策内容。5月18日,市经科信局就政策内容征求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意见。5月19日,市经科信局组织空分、凯力威、港通、国光、天虎工具等重点工业企业进行座谈并征求意见。5月21日,市经科信局再次征求财政、税务、司法等部门意见。5月26日,在综合部门、企业意见基础上,完善形成了《简阳市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政策(送审稿)》。经简阳市人民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三、政策扶持方向及条件

《简阳市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政策》主要从支持企业技改扩能、打造智能制造典型示范引领、降低厂房租赁成本、支持企业稳定生产、鼓励企业发展壮大、吸引高端人才落户、支持企业并购重组7个方面,对存量工业企业发展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

申报《简阳市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政策(送审稿)》政策扶持的企业必须具备2个条件:一是工商注册、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简阳市范围内且工商注册登记后正常运营2年以上;二是财务制度健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

四、政策主要内容

《简阳市稳定工业经济增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政策》中“支持政策”板块详细阐述了7个方面的具体补助内容、补助比例、补助上限等。

一是对于技改扩能项目,我市在充分借鉴周边兄弟区县补助标准及成都市相关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分别按梯度和奖励具体金额进行了明确。其中,按技改投资量的大小分别给予3%、5%(上限300万元)补助,新入库项目给予2万元/个进行补助。

二是打造智能制造典型示范引领,认定为省级、国家级示范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制造装备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4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着力引导企业积极进行智能制造示范建设。

三是降低厂房租赁成本,从企业发展培育入手,建立长期的培育机制,充分降低企业厂房租赁成本,视企业发展状况前3年分别可给予企业4元/月/平方米、5元/月/平方米、6元/月/平方米的补助。

四是着力稳定企业生产,企业需同时满足三项条件:1.年度地方经济贡献增幅达到10%以上;2.年度用能(用电、用气)费用和物流费用合计200万元以上;3.必须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项条件同时满足即可申报该项补助。

五是鼓励企业发展壮大,从企业发展着眼,按照企业各个发展阶段,分别设置发展突破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按首次突破时前3年地方经济贡献实得平均数为基数,将增量部分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

六是吸引高端人才落户,既吸引企业高管人才回简,又为全市税收开源。对企业回简高管,按其薪资个人所得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为基数,连续3年按80%给予补助。

七是支持企业并购重组,鼓励企业在并购市外非关联企业,将被兼并企业按照分公司形式纳入我市统计,连续3年按照其对地方新增经济贡献的80%给予补助。

五、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项目和申报企业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补助,情节严重的(或违反约定的),已取得补助资金的,项目单位应退回全部财政补助资金。

(一)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而受到有关部门查处或年度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以及不按规定缴纳税费及社会保险金的企业,一律取消当年度享受扶持政策的资格。

(三)享受本政策扶持的企业须书面承诺在我市正常经营的存续期不低于5年(自享受政策次年起计算),在此期间不迁离注册办公地、不改变在本市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若违反承诺,须退还所有已发放的补助资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主要名词解释

1.技术改造:是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

2.固定资产投资:是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包括固定资产更新(局部和全面更新)、改建、扩建、新建等活动。固定资产投资是社会固定资产再生产的主要手段。固定资产投资额是以货币表现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活动的工作量,它是反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速度、比例关系和使用方向的综合性指标。

3.智能化工厂:以打通企业生产经营全部流程为着眼点,实现从产品设计到销售,从设备控制到企业资源管理所有环节信息快速交换、传递、储存、处理和无缝智能化集成。智能工 厂标准主要包括智能工厂建设规划、系统集成、智能设计、智能生产、智能管理和智能物流等六个部分。

解读人:何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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