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近日,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发《关于启动我市非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胶发改字〔2021〕84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切实做好政策落实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调整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今年以来国内外天然气价格上涨较大,近期中石化、中石油等上游天然气公司已对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进行了上调。为保持天然气市场的正常价格秩序,满足迎峰度冬市场供应,根据国家、省、青岛市价格政策,经研究,启动我市非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二、调整后的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是多少?
我市天然气经营企业可在基准价格3.25元/立方米的基础上,按照上浮不超过35%、下浮不限的范围,自主确定非居民用气具体销售价格。
三、对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如何调整?
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调整为3.53元/立方米。
四、如何贯彻落实好此次天然气价格调整政策?
一是价格主管部门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天然气价格政策,按照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同时,加强此次天然气价格政策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提高政策知晓率。
二是强化燃气经营企业的责任。燃气经营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耐心细致解答群众咨询,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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