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的决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第二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予以公布。

二○○六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第二批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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