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6日,青岛智通电梯有限公司未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青岛宾川路小学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被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1万元罚款。
2021年12月9日,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位于李沧区宾川路46号的青岛宾川路小学进行检查。工作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小学使用的电梯维保单位是青岛智通电梯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小学使用的电梯存在‘对重导轨油杯油量不足,其中一个油杯无油,另一个油杯油量较少,无油位显示’问题。”
2022年1月26日,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2013年6月通过)第八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对青岛智通电梯有限公司处10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70.83元。,合计罚没款10170.83元。
记者联系到了青岛智通电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该公司一直对宾川路小学进行电梯维护保养,平均15天电梯维养一次。
“之前维养时,学校的电梯重导轨油杯油量是符合维养标准的,但在公司维养之后电梯重导轨油杯发生了破损,导致油杯里油外漏,恰巧又碰到李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因此出现了重导轨油杯油量不足的情况。事情发生后,我们第一时间更换了电梯重导轨油杯。”青岛智通电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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