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范围?
根据《立法法》和省人大关于我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有关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就“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二、制定2022年度立法计划的过程?
2021年6月至9月,市司法局通过市政府、市司法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并印发通知向市级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进行征集。通过意见征集,收集到建议3条,经研究,确定《宜宾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为2022年立法项目。同时,2021年调研类立法项目《宜宾市农村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经调研,立法条件成熟,转为2022年制定类立法项目。
三、制定《宜宾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城市规模扩大和人口不断增长,我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生活垃圾日处理量从2009年的750吨上升到目前的2400吨,垃圾处理问题已经成为城市发展面临的一个重大环境问题。我市2019年以来已陆续在全市城区范围205个住宅小区、469个公共机构实施了生活垃圾分类,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建设及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但工作中仍然存在机制不健全;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管理制度不完善;垃圾源头减量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目前,国家尚无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专门立法,而上位法针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规定较为原则,操作性不强。制定《宜宾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将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四、《宜宾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制定方向?
一是明确立法目的、生活垃圾的定义、垃圾分类管理原则、分类标准、政府职责、垃圾产生者责任等;二是明确生活垃圾相关规划的编制、促进源头减量的主要措施、资源化利用体系的构建以及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全程分类体系的要求,包括各环节的责任、相互制约监督措施;三是明确健全社会动员体系、加强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
五、制定《宜宾市农村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目的和意义?
2021年,市政府将《宜宾市农村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列为调研类立法项目,经调研,认为我市农村生产污染防治上存在“水源保护和污水处理不到位”“农业生产投入品使用回收不规范”“部分小型厂矿环保不达标”等问题,虽然上位法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及其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规范,但部分条款规定存在不具体、不系统、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有通过地方性立法补充完善的必要和空间。制定《宜宾市农村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将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环境的需求。
六、《宜宾市农村生产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制定方向?
一是明确加强政府投入、管理和农村生产污染防治机制建设等,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村民的责任;二是加强农村大气污染防治;三是加强农村生产污水处理;四是加强农村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五是加强农村土壤污染防治。
七、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宜宾市司法局
解读人:王静
联系电话:0831-8247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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