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加快审评审批体系建设:
一是探索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注册技术指导原则制修订与产品研发同步,新制修订药品指导原则300个、医疗器械指导原则180个、化妆品指导原则50个。
二是实现化妆品审评独立内审,建立并完善化妆品技术审评质量管理体系,制订新原料安全评价技术指南,初步建立安全评价数据库,实现电子化申报审评。
三是加强创新产品审评能力,能够同步审评审批全球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支持境外新药和医疗器械在境内同步上市。
支持创新研发,加快审评审批体系建设,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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