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安市“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泰安市“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的解读

一、规划背景

妇女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妇女儿童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妇女儿童事业的重视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连续写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妇女儿童工作和家庭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贯彻实施“两个规划”是促进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市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是全市“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指导我市“十四五”时期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二、规划出台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山东省“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山东省“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泰安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泰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主要内容,密切结合我市妇女儿童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我市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

三、规划的基本内容

“两个规划”均由前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六部分组成。妇女发展规划包括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法律、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八个领域,儿童发展规划包括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七个领域。

四、规划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认真组织实施。完善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规划实施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各级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职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工作。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配置资源、部署工作时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保障妇女合法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估检查制度、报告制度、议事协调制度、规划实施示范制度、表彰制度等工作制度,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三)保障经费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将实施规划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现妇女儿童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各级财政应加大对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领域投入力度,为妇女儿童办实事。支持特殊困难妇女儿童群体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源,发展妇女儿童事业。

(四)加强监测评估。对规划实施实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终期评估。各级统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年度监测,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特邀单位及有关部门向同级统计部门报送年度监测数据,及时收集、分析反映儿童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各级妇儿工委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特邀单位及有关部门向同级妇儿工委提交中期和终期评估报告。通过监测评估,确保“十四五”时期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推进新时代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联系电话:6998281


相关文件:泰政发〔2021〕11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和泰安市“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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