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济南市钢城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济南市钢城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序号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抽查比例及频次

检查时间

检查主体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检查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设立情况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遵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情况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至少一次

1-11月

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

娱乐场所检查

1.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依法设立情况
2.娱乐场所经营单位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情况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至少一次

1-11月

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

电影放映场所检查

1. 电影放映场所经营单位依法设立情况
2. 电影放映场所经营单位遵守《电影管理条例》、《电影产业促进法》的有关情况

电影放映场所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至少一次

1-11月

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

印刷企业检查

1. 印刷企业依法设立情况
2. 印刷企业遵守《印刷业管理条例》的有关情况

印刷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至少一次

1-11月

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

出版物市场检查

1. 出版物经营单位依法设立情况
2. 出版物经营单位遵守《出版管理条例》的有关情况

出版物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至少一次

1-11月

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

营业性演出市场检查

1.包括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2.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经营情况的检查)

营业性演出团体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至少一次

1-11月

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7

旅行社行业检查

1.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2.旅行社经营情况的检查3.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抽查 4.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网站抽查

旅行社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至少一次

1-11月

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8

A级旅游景区检查

A级旅游景区检查

A级旅游景区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至少一次

1-11月

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9

对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的检查

对艺术品经营单位依法设的检查

艺术品经营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至少一次

1-11月

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0

文物保护的监督检查

1.不可移动文物安全事故防范情况及安全保护措施;2.文物保护单位遵守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情况

文物保护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至少一次

1-11月

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5号 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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